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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乡村振兴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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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永共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俞文峰等9位同志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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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新征程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样建设乡村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乡村振兴与自然资源工作关系十分密切,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联系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工作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自然资源力量,以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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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            


一要坚持规划引领,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要精心编好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一盘棋布局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做到乡村振兴发展有遵循、建设有抓手、振兴有蓝图。要科学实施规划,加强国土空间“一张图”和“阳光规划”系统运用,推动村庄规划成果上图入库,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严格规划管控,全面落实生态和耕地保护、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要求,着力构建宜居宜业的和美乡村空间格局。



二要严格耕地保护,从严从实守好底线

要全面压实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责任,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严起来”和“零容忍”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特别要严防挖湖造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要加快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积极引进社会资本补充耕地,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全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要强化要素支撑,保障乡村建设用地

要深入挖掘村庄存量潜力,推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以“存量”换“增量”,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在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基础上,争取更多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要打好自然资源帮扶政策“组合拳”,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自然资源支撑。



四要深挖资源潜能,拓展“两山”转化途径

要有序开展统一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着力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要统筹推进委托代理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打通乡村自然资产转化通道。要积极推广“生态银行”“水美经济”、林权改革等典型案例,引导各地有序开展试点,推动“两山”转化在全省乡村见行见效、遍地开花。

厅党组成员,厅机关巡视员,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省煤田地质局主要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福建自然资源